三世

Welcome to me blue neighborhood.

微博:三世z

墙头遍布世界!

主攻欧美!

欢迎勾搭!

⁄(⁄ ⁄ ⁄ω⁄ ⁄ ⁄)⁄

《当我在——时,我在想什么》2

《当我在写遗书时,我在想什么》

今年我十岁,我已经在这个世界上存在十年零三个月又七天,经过长达半年的思考,我决定去死,用一把我偷偷从文具店买来藏在床垫下的美工刀。


这可不是一个仓促的决定,我觉得我已经活得够长了,并且毫无接着活下去的必要,这也不是说我相信轮回这些玩意儿,但我对死后的世界还是抱有很大期望的。邓布利多怎么说的来着?死亡不过是另一场伟大的冒险。


所以,为了防止突然的死亡造成的混乱,我决定写一封遗书,来说明我决定去死的原因并且妥帖处置我的遗产——这个世界上已经有够多遗产纠纷的事儿了,说真的,那种把所有财产按照人头均分一下的方式有什么不好?每次我看到他们涨红着脸唾沫横飞地争吵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摇摇头,他们表现的就像是长大嘴一口气吞了八个蛋的蛇,结果只能气喘吁吁胀痛地在地上翻滚想把那些该死的蛋消化,那副样子简直愚蠢至极。


所以,一封具有法律效力的遗书是绝对有必要的,为此我特地问李小姐要了一张信纸(李小姐是我的语文老师,对于信纸她有着足够高明的品味,至少她没像那个文具店的女人塞给我上面画着卡通小猫还有着令人作呕香味的信纸),那是一张焦黄色的牛皮纸手感很棒,不是那种光滑到虚假的触感,最和我口味的是信纸顶端印着的鹿的头像,这种让我联想到献祭之类的玩意儿,或者说纯洁、宁静、温柔,我喜欢鹿,所以我很有礼貌地告别了李小姐,把这张信纸加进了语文书里带回了家。


而现在,我坐在我的书桌前,窗帘大开而阳光明媚,我就在这片暖融融的阳光下,咬着笔杆想着我自己的遗书该怎么写。


我拥有什么呢?让我想想……在我的小猪储蓄罐里有着满满的硬币,但我从来没有拿出来用过,因为我很喜欢那个小猪储蓄罐,而它除了被打碎以外没有任何取出钱财的办法,可我舍不得,每当我想把它打破的时候我都会忍不住盯着它圆圆的黑眼睛,那种感觉就像,一旦我把它打碎了,我就彻底抹杀了它的存在,它就从陪伴了三年的好伙伴变成一堆破碎的陶瓷碎片,我的piggy就变成了里面那些硬币的价值,无论里面有多少,仿佛我是为了那些钱要了它的命。


但我现在决定去死了,我决定抹杀我自己的存在,所以我决定把piggy留给露丝,我的妹妹,哪怕她打碎了我的piggy,但她至少能用那些钱去买她最喜欢的菠萝味儿的棒棒糖——我的piggy对她而言只不过是一个小猪储蓄罐,她不会有那些沉重的负罪感,而露丝又是我最宠爱的小妹妹。


说真的,我不知道等我死了之后露丝会怎么样,但我一定会怀念她把自己烫呼呼的小身子往我怀里一躺,然后舒舒服服的找个自己最喜欢的姿势在我怀里要我念故事给她的样子,我也会怀念她那头摸上去柔软又光滑的栗色头发,还有她软乎乎的小脸蛋儿。


所以我拿起笔,在遗书上写下了第一行字:

小猪储蓄罐属于露丝,愿硬币换来的棒棒糖能代替哥哥的怀抱给你带来快乐。


说真的,这句话写的还不赖是吗?虽然我现在感觉有些难过,露丝在看《亨利之书》的时候把眼睛苦得通红,平时像澄澈蓝天一样的眼睛满是泪水,一滴眼泪要坠不坠地挂在她的睫毛上,她把她的头埋在我的肚子上,用她肉乎乎的小手紧紧环抱着我的腰,她呼出的热气儿圈喷在我的腰上,把我的衣服和我的心都弄得湿乎乎的。


“哥哥,你会离开我吗?”


我没办法回答,我只能轻轻拍着她的背,像在安抚一只受伤的小兔子,电视屏幕上彼得一个人在马路上低着头,那个身影落寞极了。


好吧,我得注意挑一个露丝不在家的时候死,或者在她回家之前我得保证我的尸体被其他人先发现,我可不想给我的小妹妹留下什么不可磨灭的阴影,她值得在阳光里长大。


让我想想我还有什么,我的所有的模型,我的霍格沃兹模型,我的死星模型,还有我的四驱车和我做好的火山爆发的模型,以及我的那些科普读物,那些全都给我的好兄弟蒂姆吧,我知道他已经看中那些好久了。既然我都要死了,这些我留着也没用,而爸爸妈妈到时候一定会把那些扔进垃圾桶或者捐给福利院什么的,他们才不会了解那些东西的价值——也有可能他们会把我的房间锁起来一直保持着原样?那就是他们的决定了,而我的决定是把这些全给蒂姆,第二行字诞生了:

我所有的模型和科普读物都属于蒂姆,愿见证了我们友谊的他们,能有最好的归处。


我想蒂姆会理解的,他向来理解我那些不为旁人所知的奇思妙想,我们一起在树上搭建了属于我们的树屋,也一起被学校那些自以为聪明的笨蛋排挤,我们一起搭模型也一起把《星战》里所有人人物做了一个战斗实力排名,我们是最好的搭档。


至于我的那支玫瑰,那是在情人节那天买的,我花了足足半个小时呆在那个让我狂打喷嚏的花店,上天作证我几乎用完了一包100抽的得宝才从那些能把人淹没的花海里挑了一支我满意的玫瑰花,然后我紧张又兴高采烈地走出门,在转角却见证了篮球队队长亲吻了利兹,利兹怀里有一整束娇艳欲滴的玫瑰,远远地看上去每一朵都比我的更加娇艳欲滴,而利兹泛红的脸颊是里面最美丽的那一朵,可我只有一朵玫瑰花。


所以我把它带回家,把它倒挂着,盯着它一天天失去水分而变得皱缩而脆弱,那种红的仿佛要滴下来的娇艳也消失的无影无踪,最后我把他放在了一个黑色的盒子里藏在了床底下,这朵花我永远也不会再送给她。


床下黑盒子里的玫瑰花属于我,我愿将它执在手中,伴随我深入六尺之下。

用来纪念我第一次,也许也是最后一次无疾而终的爱情?我遇见了那个如同彩虹一般绚丽的人,可惜她没有,这真令人难过。


毕竟《怦然心动》也不过是一部让人做梦的电影,跟无数部爱情片一样画得是一场甜蜜的泡泡,只可惜一触即破。


我又咬着笔杆想了很久,那些灿烂的阳光一点点倾斜,变暗,而整个世界又一次被笼罩在一片玫瑰色的流光之下,买冰激凌的小贩将冰激凌车开走,猫儿蹭着最后一点暖和的石板蜷缩而眠,我还是没有留下一个字给我的爸爸妈妈。


这并不是说我不爱他们了,他们是我在这个世界上,除了露丝以外最爱的人,可我不知道我是否在他们心中能占据同样的地位,在大部分时间,我都觉得我是一个多余的人。


在我八岁生日之后,也就是露丝五岁的时候,妈妈告诉我她跟爸爸要分开了,她用了一种相当婉转的语气,而爸爸在一旁佯装自己在看电视,但我知道他一直听着我们这里的对话——他的耳朵红的不得了。


妈妈问我想跟谁一起住,这种该死的老套戏码,我在那些电视连续剧中看的太多了,爸爸妈妈要离婚了,给小孩一个选择权,是选择跟着爸爸还是跟着妈妈。他们嘴上说着无论选谁他们都是一样爱小朋友的,可谁都知道这种选择不亚于“妈妈和妻子同时掉进水里的难题”。如果是我,我就谁都不救,我也跳下去跟他们一起死。


所以我看着妈妈,露丝的蓝眼睛跟妈妈的一模一样,而我的棕色眼睛则是遗传了爸爸的,这种事儿也算不得公平不公平,基因有时候就是没法选,我也没法想象自己的蓝眼睛是什么样子的,我就这样愣了会儿神,而妈妈就一直很耐心的看着我,用哪种恳求的、温柔的眼神盯着我,我避开了她的眼镜,然后说我谁都不跟,我想自己住。


我的答案出乎了他们的意料,但他们也没人否定,反而是相当纵容地同意了我的决定,而外婆会陪着我一起住(我的奶奶不幸早已离开人世),而露丝因为还太小,跟着妈妈一起,而在接下来的两年,我的父母也各自组建了自己幸福的小家庭。


看得出来,他们都过得不错,爸爸眉间的皱纹没那么深了,妈妈的笑容也比以往爽朗地多。他们看到我总是愧疚的,而就是那种愧疚感才让我不得不避开他们,来减少见面的时间。因此原定双休日一人陪我住一天,变成一人住半天,到后来半个月来看我一次,我相当适应这个频率,而我一个人也过得很好,我也从来不会因为金钱而缺些什么。只是时间越长,我越觉得这个世界跟我的联系在不断被削减,太阳东升西落,夜空斗转星移,我就像是躺在海浪上,被一下、一下带离了岸边,朝着大海中央飘去。


想到这里,我又提笔:

无数个吻属于你,你永远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外婆,愿我的爱将一直常伴你身边。


就跟许多家庭一样,有些时候你的家人都永远只能爱你,却不能理解你,他们会保证在你哭泣的时候给你提供一个温暖的怀抱,在寒风凄厉的冬夜里跟你分享同一锅热可可,然而他们却永远没办法理解你在想什么。


在那么漫长的时间里,我仿佛一直在坠落,一直、一直地往下掉,却从来没有一双手能够接住我——而现在,我决定自己接住自己了。


那么最后,就是我的葬礼了。我不确定会有多少人来,而那种大家都挂着眼泪的黑黢黢的葬礼我并不喜欢,当然,如果是在霍格沃兹的话,邓布利多的葬礼也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最后的愿望,我希望我的葬礼上没有悼词,只有吃不完的Electro Man,而葬礼歌曲是one republic 的start again。


很好,很不错,Electro Man能确保没有人的眼泪是因为悲伤而留下的,我确信这个糖的酸度能逼走所有人的悲伤,而那些悲悲戚戚的音乐也不是我人生的BGM。


这些大概就是我遗书的全部内容了,我把它拿在手里,而夕阳沉甸甸地挂在天上耀眼的仿佛再无明天,世界全然是一片璀璨的样子,像是被火苗点燃的森林。


我慢吞吞的将我的遗书叠好,把它塞进我的信封,然后用胶带把它黏上。


我想,写一封遗书是一件好事儿,这才是一个合格的濒死者,别把那些生死的烂摊子交给活人,死者应该早早地就把自己的后事安排好,然后安然离开。


我将信封端正的放在桌子上,看着橙红色的光一直从信洒到我的指尖,感受逐渐消退的温暖感觉。


我起身离开,走入黑暗。

 


评论(2)

热度(7)